学科建设办公室注:
本通知节选财务处网站2020年信息,作为工作参考。
特别要注意两点,一是当年十月前后完成次年经费预算,二是已经进入政府采购程序的项目,本年未完结,次年仍需继续执行的,需要重新编报年度支出预算,否则不再安排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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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报2021年度财务预算的通知
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1年学校收入、支出预算编制工作,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订)、《烟台大学预算管理办法》(烟大校发〔2017〕12号)及省财政厅省级部门预算要求,结合学校发展规划,现将2021年度财务预算编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工作部署,认真落实李克强总理和省领导关于“政府过紧日子”有关指示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切实加大一般性支出压减力度。全面推进零基预算,增强预算编制科学性。深化专项资金改革,优化支出结构。强化事前评审,建立全程绩效跟踪。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校事业快速协调发展。
二、预算编制基本原则
(一)按照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学校各项收支必须全部纳入预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着力提高资金的配置与使用绩效,保证支出安排合理。
(二)2020年度财务预算编制以科学化、精细化为目标,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效益优先”的原则,在保证人员经费、基本教学经费及学校正常运转的前提下,重点保证学科专业建设和学校年度中心工作经费,从严控制消耗性费用,一般性行政支出只减不增,项目支出根据财力情况统筹安排。
(三)编制过程要求全员参与,采取自下而上的编制方式,编制程序实行“二上二下”的基本流程。
三、预算编制内容
(一)2021年度收入预算编制
收入预算包括财政补助收入、教育事业收入(学费、住宿费)、科研事业收入及其他收入等。
财政补助收入、教育事业收入,主要由财务处根据近几年实际收入情况和政策增减变动因素编报;
科研事业收入由科技(社科)处编报(须按横向、纵向类别填报,不含省级财政拨款科研经费);
其他收入是指以单位名义取得的课时费、培训班收费、停车服务费、标书费等创收收入及房租收入、资产处置收入等,由各单位根据年度计划分项填列创收收入项目,逐项列明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测算过程。
(二)2021年度支出预算编制
1.人员经费预算
(1)人事处负责编报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含教研科研业绩奖等奖励性绩效工资)、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缴费、抚恤金及遗属补助、职工福利费、职工探亲费、保健护理费、离退休费(学校承担部分)及外聘教师、人事代理、合同用工等人员经费预算;(2)学生处负责编报研究生奖助学金、学生三项基金等学生资助经费预算;(3)校工会负责编报独生子女奖励金、托儿管理费、工会经费等经费预算;(4)校医院负责编报离休人员医疗费经费预算;(5)财务处负责编报住房公积金经费预算。
2.公用经费预算
公用经费包括各二级学院(部)基本教学运转经费、机关职能部门及教辅单位业务维持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等“三公经费”和水电暖物业管理费等。
(1)二级学院(部)基本教学运转经费由财务处按照定额标准及在校生人数统一测算编制,待学校研究批复预算指标控制额度后,各二级学院(部)再按要求细化基本教学运转经费支出预算。本次只需填报专项预算,属归口管理的经费需提前报相应的归口管理部门汇总排序和论证。有服务外包合作办学专业及其他服务收入的学院,本次需根据《烟台大学服务收入分配办法(试行)》(烟大校发〔2019〕88号)及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测算编制本单位2021年可支配部分支出预算。
(2)机关职能部门及教辅单位业务维持费实行只减不增的原则,由各单位在2020年预算经费额度内,根据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分析,结合本单位2021年工作计划测算,细化支出项目及测算依据。专项经费支出预算单独申报。
(3)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等“三公经费”按照省教育厅部门预算编制中“只减不增”的要求,在不突破上年预、决算总体水平的情况下分别由学校办公室和国际合作交流处进行费用明细测算。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对“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预算,继续从严、从紧安排,其中在巡视、审计等相关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按该项经费预算的5%核减部门预算。
细化公务出国经费预算编制。因公出国(境)经费”细分为“出国培训”和“其他因公出国(境)经费”两项,并需列明出国人次、批次和去向等信息。
另外,上级主管部门明确要求,各高校、科研机构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开展学术交流合作的因公临时出国经费预算将单列,并做为部门预算公开的内容,请各相关单位务必填列准确。
(4)水电暖等经费预算由后勤管理处根据人员情况、房屋、土地面积、绿化面积等基本情况进行测算,并厉行勤俭节约、开源节流,严控各项支出运行成本;校园物业管理费(含社区、能源、校园绿化等运行费)由后勤管理处依照签订的最新任务书进行测算,从严控制消耗性费用。
3.各部门业务类项目支出预算
业务类项目支出预算是指维持部门基本运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或教学等工作任务或促进学校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专项业务支出。
业务类项目支出预算包括但不限于学生竞赛专项、实验室开放专项、招生费专项、大型仪器设备维修专项等。已经进入政府采购程序的项目,本年未完结,2021年仍需继续执行的,需要重新编报年度支出预算,否则不再安排支出。已经校长办公会或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并拟在预算年度实施的经济事项,须在预算申请中一并提交相关资料,不要漏报。上报专项经费时,需科学论证并报送相关依据。依据学校文件的,请注明文件名称及文件号;依据上级文件的,请附文件复印件及电子文件。预算支出明细项目详实,测算依据充分,论证过程完整,绩效目标明确。
另:高于50万元的项目请按照《烟台大学关于2021-2023年度专项资金项目库建设的通知》要求,于9月2日前申报学校项目库。已申报学校项目库建设的项目本次不再重复报送。
4.办公设备、家具等通用资产购置预算
为进一步规范办公设备、家具等通用资产购置管理,根据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及学校有关规定,自2021年起,学校各学院(部)、机关处室及教辅单位若有办公设备、家具等通用资产购置需求的,需按专项经费申报,并注明资金来源(即列支项目名称及财务编号)。待学校批复后,财务处按照批复的资产购置额度从相关单位业务费或创收分配经费中转出到学校资产购置项目,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统一采购。
5.其他经费支出预算
为保证学校全口径预算准确性,各单位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结合自身情况,对创收经费、学校规定可以结转的经费等支出合理测算,编制其他经费支出预算,需按具体项目分别编制(注:学校规定可以结转的经费包括:科研经费、二级学院(部)基本教学运转经费、机关职能部门及教辅单位业务维持费、各单位创收分成经费)。
6.债务还本利息支出预算:由财务处负责编制。
(三)贷款预算。根据资金基本建设支出需求和往年贷款还款计划,由财务处在财政厅和教育厅许可的范围内编制。
(四)补充申报财政中期规划项目(另行通知相关单位)
根据《烟台大学关于2021-2023年度专项资金项目库建设的通知》规定,学校拟申报2021-2023年财政中期规划的项目,一律从学校项目库中按照高于100万元的项目排序提取。对于学校已确定申报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项目申报单位要及时做好项目资料的更新补充工作,确保拟上报项目资料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同时,涉及政府采购的,请与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对接。
(五)人员基础信息库、基础设施基础库数据及相关依据文件的收集
1.涉及部门
主要包括: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处、继续教育学院、后勤管理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财务处、国际交流合作处。
2.填报内容
人事处负责在往年人员信息库编报材料的基础上,对现有的在职、离退休人员信息、遗属补助人员信息和劳资信息进行确认核实,准确编制人员数据库并提供单位编制文件(纸质和扫描版)、人员总量控制备案文件(纸质和扫描版)、精神文明奖文件(纸质和扫描版)和军转干部增人计划审批文件(纸质和扫描版。
教务处和研究生处负责按DBF数据库文件格式,包括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学籍号、学校、专业、学制等详细信息,依据高校学生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系统数据,分别生成在校本科生数据库和在校研究生数据库。教务处、研究生处负责按规定填报《学生人数基本情况表》(附件1),要求不漏项、不重复、专业名称准确。
后勤管理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财务处负责填报《公共设施设备情况表》(附件2)中的相关信息。
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填报《函授自考学生统计表》(附件3)。
国际交流合作处负责提供《外籍专家批复文件》(纸质和扫描版)。
四、编报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合理地编制预算,是保障各单位履行职能,促进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各单位财务预算是学校收支总预算的编制基础及依据,其编制质量直接影响到学校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也直接影响到2021年收支预算执行和国库集中支付。因此,为保证学校资金使用畅通,请各单位领导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本单位预算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测算精细精准。收入预算要打足、打实,收费依据及标准合法合规,各单位所有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严禁私设“小金库”。支出预算编制需提供测算过程及标准依据,编实编细。尤其是新增经费项目或增减变动较大的经费必须提供测算的政策依据、理由或增减变动的原因、依据。各单位预算方案完成后,须报送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审批。做到内容完整,重点突出,数字真实、准确、合理,编报及时。年度支出预算一经确定,除发生不可抗力(上级要求或突发灾害事件)外,原则上不予增加预算。
(三)做实预算基础信息。重点加强属地津补贴政策、精神文明奖、公车保有量、教职工人员信息(包括在职、离退休及遗属补助人员实名信息)、在校学生数等重要基础信息的采集管理,进一步提高申报预算的准确性。
(四)政府采购预算应编尽编。认真足额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严格执行“先预算后采购,无预算不采购”的政策。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和限额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必须纳入政府采购范围,不得漏报、少报。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涉及政府采购的,应先报送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相关政府采购政策与具体要求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另行通知布置。
2021年预算批复后,应纳入政府采购预算但没有报政府采购预算的,依据上级规定,不能采购。
(五)严控办公设备、家具购置
根据《山东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鲁财资〔2019〕39号)通知要求,严格控制通用办公设备、家具购置。学校办公设备、家具等通用资产,归口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统一管理。2021年有此类采购计划的单位,请提前联系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根据拟采购单位现有此类资产实际情况进行审核、审定。
(六)报送要求
1.为进一步提升学校预算管理信息化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财务处目前正会同神州浩天软件公司积极推进实施网上预算申报系统,预算申报表格暂时不用填报,请各单位先按照以上通知要求做好预算经费测算工作,待网上预算申报系统设置完毕后,将另行通知填报。
2.为按时完成省级部门“一上”一阶段数据录入,请人事处将人员信息库数据,后勤管理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填报的《公共设施设备情况表》,继续教育学院填报的《函授自考学生统计表》,国际交流合作处负责提供的《外籍专家批复文件》务必于2020年9月7日上午10:00前报送到学校财务处综合计划科(办公楼132房间)(电子版发邮箱ytdxcwc@163.com)。
3.因高校学生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系统数据提取时间较晚,请教务处、研究生处于10月10日前将学生数据库及《学生人数基本情况表》(附件1)报财务处综合计划科(电子版发邮箱ytdxcwc@163.com)。
联系人:祁兴强,联系电话62225
烟大预算工作QQ群号:471401595
附件:1.学生人数基本情况表
2.公共设施设备情况表
3.函授自考学生统计表
财务处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