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校学术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
及院学术委员会年度报告的通知
校学术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秘书单位,各学院:
根据《烟台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及各专门委员会规程和各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规定,校学术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建立年度报告制度,且年度报告应提交校学术委员会;院学术委员会也应向校学术委员会报告工作。请各专门委员会及各学院学术委员会于1月15日前将2023年度报告提交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各专门委员会年度报告请依据各专门委员会规程第二十九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年度报告请依据规程第二十七条)。各学院年度报告应包含对委员会的运行情况、委员会及委员履职情况的总结。
联系人:孙茜 联系电话:6706107
电子邮箱:sq@ytu.edu.cn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2024年1月11日